項目編號 | 項目名稱 | 交易類型 | 項目狀態 | 掛牌價格 | 截止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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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2021]002 | 山東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8戶企業不良資產包 | 招商引資 | 面議 | 2021-12-16 |
項目編號 | JZS[2021]002 | 欄目 | 招商項目 | |
項目名稱 | 山東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8戶企業不良資產包 | 標的類別 | 資產 | |
掛牌價格 | 面議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1年12月9日 | |
所屬地區 | 濟南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1年12月16日 | |
項目簡介 | (一)招商方名稱: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 (二)招商標的情況: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所屬山東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8戶不良資產包。截至2021年5月19日,山東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8戶不良資產包(招濟資轉202104號不良資產包)本金折合人民幣33982.53萬元,利息折合人民幣16960.82萬元,代墊費用折合人民118.99萬元,合計人民幣51062.34萬元。(注:以上標的金額僅供參考,轉讓方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標的的本金、利息、總額等具體金額最終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書或其他法律文件確定的為準。) 詳情請見附件資料。 (三)對意向方要求 1、意向受讓方須為五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或已獲得相關監管部門批準備案的可參與濟南市當地不良資產收購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 下列人員不能成為不良金融資產處置交易的受讓方:(一)受讓方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的;(二)受讓方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 (四)交易組織方式: 1.該項目采取拍賣(一次性報價)方式,由佳聯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具體實施。 2.進入拍賣階段后,若最高報價方報價低于保留價,轉讓方有權選擇與該最高報價方議價,議價后經內部審批通過后方可成交。 (五)其他事項披露 1、意向受讓方根據轉讓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自行估計資產的回收可能性,獨立地做出參與本次掛牌交易的決定,并未依賴轉讓方所做的任何聲明或保證; 2、由于可能存在的計算誤差或其他原因,受讓方實際接收的債權金額與公告載明的金額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關司法政策文件,受讓方受讓債權后向債務人(承租人)或擔保人所能主張并獲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與公告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3、債權項下借款人(承租人)、擔保人或其他責任主體可能存在破產、被吊銷、被撤銷、注銷、解散、關閉、歇業、停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性瑕疵的情形; 4、債權可能已超過訴訟時效或已超過執行期限、法定或約定時效或喪失其他相關的期間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喪失; 5、債權證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內容沖突等相關情形; 6、標的資產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敗訴、不能變更訴訟(含執行)主體、查封財產無效、因被告人反訴而承擔賠償責任、相關訴訟、執行費用未付等情形,涉訴債權可能在交割前已訴訟終結、執行終結或破產終結; 7、債權項下擔保權利存在未生效或無效等情形;擔保協議可能約定主債權不可轉讓或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情形;租賃物、擔保物、抵債資產、查封資產可能發生滅失、毀損、轉讓或可能存在欠繳稅費、不能辦理權屬變更手續、不能實際占有、喪失使用價值或其他減損擔保物、抵債資產價值的相關情形;債權事實上可能已經全部或部分滅失; 8、受讓方受讓債權后,對該債權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罰息請求權,可能無法繼續享有; 9、受讓方受讓債權后,可能無法享有轉讓方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各項優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和訴訟方面的優惠和特殊保護; 10、該債權可能存在職工安置、債務企業惡意轉移財產等問題; 11、如果受讓方在成功摘牌后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轉讓方有權解除《資產轉讓協議》。受讓方在成功摘牌后,如對標的資產進行轉讓,資產不再完整;或未按照法律規定對標的資產進行維護及催收,致使標的資產法律效力發生變化,受讓方無權解除《資產轉讓協議》。 12、因上述瑕疵及風險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結論不具有唯一性,轉讓方不發表任何判斷性結論,由受讓方自行作出判斷,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3、本信息表僅為該資產的部分信息,意向受讓方需對該資產進行盡職調查,詳細了解資產信息,并接受該資產交易活動的全部潛在風險。 14、該項目已通過《山東法制報》等報紙、濟南產權網站公開發布本次金融資產轉讓信息并廣泛征集意向受讓方。 15、意向受讓方應在購買前應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調查,調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披露的項目瑕疵。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或通過議價方式確定為受讓方)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轉讓合同,轉讓合同最終以轉讓方審批為準。 16、意向受讓方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購報名資料。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須按照約定與轉讓方及時簽署《資產轉讓協議》,并按《資產轉讓協議》的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17、此次交易所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繳納,受讓方自簽訂《資產轉讓協議》三個工作日內按規定繳納全部交易費用。 意向方如須盡職調查可聯系:陳經理 聯系電話:17663730517 意向方如須了解拍賣事宜可聯系:韓經理 聯系電話:1301299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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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臺 | 聯系人 | 劉老師、李老師 | ||
電話 | 0531-87087309 | |||